关于明确城管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宣城管[2007]41号
各股、室、办、中队: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,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,打造文明、和谐的城管新形象,现就城管执法运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实行大队领导联系执法中队工作责任制。三名副大队长分别联系三个执法中队,并根据工作需要,2个月轮换一次。副大队长联系执法中队工作期间,负责该中队相关会议的召开、工作的安排、纪律的执行和有关事项的协调等。 二、实行执法中队分片区工作目标责任制。将城区分成三个工作片区:后街片区、解放街片区、石岭片区。 后街片区指:东门旱桥—后街—西街—新宣中—滨河路。同时包括:官仓沟以南、县工商局以南、上城壕梯道以南、红小以南、半边街以南、三医院以南的支街。 解放街片区指:江口大桥—武装部—城小—八仙楼—川孔子—渔禅寺—新建街。同时包括:祠堂街以及工商局以北、上城壕梯道以北、三医院以北的支街。 石岭片区指:川孔子农贸市场以西的石岭大道、巴人大道片区。 三个执法中队负责所辖片区的规范管理及执法工作,根据工作需要,2个月轮换一次。 三、实行中队轮流值班工作制。上班时间为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30(夏季)、14:30—18:00(冬季)。另外,每天确定一个执法中队值班,其作息时间比照执法大队上班时间,上午提前1小时上班巡查,中午和下午延后1小时下班,下午推迟1小时上班。若晚上巡查,则值班中队下午休息。晚上上班时间为:19:00—21:30。值班中队错时工作期间的责任区域为全城巡查管理,方式上以宣传解释、劝说引导为主,同时,应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,有所侧重地规范管理。 四、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 各中队采取“人盯车巡”的工作方式,负责规范管理所辖片区的交通、市容、营销秩序。 (一) 交通秩序方面 1、行人行走规范。无违规穿越马路现象; 2、车辆停放整齐。无乱停乱放机动车辆; 3、道路秩序井然。无冲撞红灯、违规调头、逆向行驶、沿街抛洒、车容不整等违章现象。货运(三轮)车辆按规定入城,并遵守相关规定。 4、修(洗)车场点运作规范。无占道修(洗)车及其它影响市容市貌现象。 (二) 市容秩序方面 1、垃圾入池。禁止随地便溺、乱扔乱倒垃圾。 2、广告归栏。禁止违章张贴、喷涂、悬挂各类宣传广告,经批准已设置和新设置的宣传广告应规范整洁,不影响市容;各类占道宣传应经审批后方可设置,占用人行道的,应至少留足1.5米以上的人行通道。 3、悬挂规范。禁止在行道树、绿化带、城市道路及其它市政设施上悬挂拖布、衣服及晾晒其它物品等。 4、工地整洁。禁止建筑工地将泥沙、建筑弃土等带至工地围墙外;禁止在门市外的人(车)行道堆放建筑材料、占道施工。 (三) 营销秩序方面 1、门市规范经营。所有门市所经营的货物应整齐堆放在门市门柱以内;因历史原因等造成的骑门占道经营,其货物整体不能超出门市,且不能超出门市50厘米或第二级台阶;门市业主或客人的摩托车应头朝外、规范停放在停车位内;禁止撑杆搭棚;禁止噪声扰民和当街燃放散煤、型煤。 2、游摊入市经营。所有游动经营的水果摊点应进入农贸市场或以下7个路段经营:一是王家坝滨河路口至原化机厂街口;二是神皇庙街口至党校大门口;三是儒林桥和上河街;四是下河街;五是上、下城壕;六是半边街口至宣中后校门口;七是岭南路口至进修校门口;其它游动摊点应并入支街规范管理。 3、农贸市场规范经营。禁止所有菜摊超越农贸市场大门外占道或游动经营。 4、夜市规范经营。所有露天夜市摊点按县政府今年12号通告精神规范经营。
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
作者: 编辑: 来源:城管办 日期:2007-8-9 9:25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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