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城区部份露天夜市摊点乱摆乱倒、噪声扰民等违章经营行为,县城管联合执法大队根据县政府《关于规范管理城区露天夜市摊点的通告》(宣府通[2007]12号)精神,从6月1日起,采取“三到位”措施规范管理城区露天夜市摊点。
一是宣传解释到位。将县政府[2007]12号通告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,同时印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,向城区所有露天夜市摊点广泛宣传三天,告知其在禁止区内严禁骑门占道经营,控制区内按县政府通告精神规范经营,高、中考期间严禁露天经营,并须遵守相关城管规定。
二是法律程序到位。对经宣传解释仍违规经营的业主,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,发放了近20份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其自觉严格按照县政府通告精神规范经营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三是管理执法到位。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充分发扬不怕疲劳、连续作战的精神,在不影响白天工作的前提下,牺牲晚间休息时间,统一吃盒饭后,连续开展了10余天的集中宣传整治活动。由于宣传解释、法律程序、管理执法到位,目前,城区180多家露天夜市摊点都能按县政府通告精神规范经营,没有发生一起阻挠管理执法的行为。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城区露天夜市摊点的宣传和管理执法力度,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夜间休闲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