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,增强市民法制观念和树立文明卫生意识的宣传教育;
2、教育、制止、查处行人违章穿越城市道路的行为;
3、配合运管部门加强两轮摩托车的管理,严禁非法载客和营运;
4、配合运管部门规范公交车营运,严禁公交车不按站点随意停放、随意上下旅客等违章行为;
5、配合交警教育、制止、查处各类车辆乱停乱放、逆向行驶、冲撞红灯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;
6、对货车入城进行规范管理,制止、查处客货车辆(含三轮车)违章入城等行为;
7、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外的规范管理,查处机动车辆车容不整洁、沿街抛洒建筑废渣、废土、液体材料等行为;
8、依法查处在人行道上打牌、下棋、算命及沿街叫卖、沿路铺设摊点、摆骑门摊等各种违反市容市貌规定的行为;
9、依法查处在城市道路上乱扔乱倒、乱吐乱拉等各种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;
10、制止并依法查处商业宣传噪声扰民的行为;
11、负责对户外广告、霓红灯、标语牌、广告牌等户外宣传广告的统一管理;审查批准各类占道商业宣传;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、乱贴乱喷小广告、散发传单、占道宣传和无照商贩在城市道路、广场等公共场地违法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,并及时清除或取缔;
12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